各位老师: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7〕33号)(文中简称《办法》)、《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8〕47号),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现将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
·(一)个人申请(2022年2月25日前)
符合《办法》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EMBA教育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1.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2.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近5年科研成果清单。
(1)图书馆提供的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2)科研成果清单(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中文期刊论文等),本校教师由学校科技、社科业务业绩管理系统生成科研成果清单,申请者可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员申请打印后统一送社科处、科技处。
3.与行业实践相关的要求材料。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需提供:
①了解本专业学位对应职业的特点和要求,与行业领域保持着较密切的联系,具有解决本专业学位对应职业领域实践问题的能力或经历;
②原则上应取得与专业学位对应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临床医学、口腔、护理、中医等医学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④除上述条件外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5选1):
a.作为主要执笔人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相关行业企业提供过重大问题调研或咨询报告,产生较大影响的证明材料;
b.在政府部门或企事业等相关行业单位担任过中层及以上级别管理职务的证明材料;
c.作为核心成员(一般为第一发明人),获发明专利授权或参与过重要工程设计、市场研发、技术开发项目等取得突出业绩的证明材料;
d.艺术类申请者要求作为第一创作人创造的艺术作品被列入省部级以上艺术展览(含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外双年展、设计展等)的证明材料;
e.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临床医学领域申请者能够熟练承担所在领域疑难疾病的诊治工作,未发生临床医疗责任或技术事故。
·(二)资格审核(2022年3月14日前)
·(三)教指委审议(2022年3月28日前)
·(四)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2022年4月初)
·(五)公示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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